《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27日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分总则、污染防治、碳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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