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经审查未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的,能开工吗?如果开工建设,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环境影响评价 | 2022-01-19

不能。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本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罚。

(摘自《环评法》第25、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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