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是不是直接纳入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范围,如果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纳不纳入?
环境信息披露 | 2024-01-30
只有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与发债企业才纳入;如果不是重点排污单位、不是强审企业,又没有第八条相关情形,不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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