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准备纳入披露主体的企业,有地方核实部分企业已经关停,这种企业后续不好进行披露,这种情况下还需要纳入披露主体嘛?
环境信息披露 | 2024-01-30

只要营业执照注销、排污许可证撤销,就可以不纳入。如果是证照都在,建议还是纳入,就是企业在报告中填写一句“因未生产,故无排污”等,就好。

只要营业执照注销、排污许可证撤销,就可以不纳入。如果是证照都在,需要纳入,披露信息时在关键提要里注明在哪个时间段未从事生产经营,相应时间段的排污情况可注明未产生污染物排放。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