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内容基本上不涉及产量、工艺条件、客户等敏感信息,均为环境管理信息和排放信息。企业若确有涉及国家秘密、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商业秘密的环境信息,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涉及重大环境信息披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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