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产的和注销证件的,应分开管理。
1、确认已注销的,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后,移出企业名单,系统里就不设置企业的账户。
2、未生产但可以找到企业负责人的,企业可以在系统的关键提要里注明哪个时间段未生产,只填报生产期间的环境信息。找不到业主的,由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注明找不到业主,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后,补充披露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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