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舟山市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自贸大道999号
建设内容:企业投资10000万元,建设2条光伏胶膜生产线、1条研发中试及配套设施。项目不新增用地。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中试线挤出口上方设置收集罩,活性炭吸附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产线的1个配液间和2条产线挤出口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除尘滤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中试线与产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装置及排气筒;食堂设置油烟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项目所在厂区管网实行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舟山市岛北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实际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严格落实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融体滤片、废边角料等应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油、废化学品包装桶(袋)、废活性炭、废油桶、废除尘滤片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分类收集、妥善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公示期限:2022年12月30日~2023年2月1日(20个工作日)
6、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qy/gnj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7、建设单位名称: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方金
电话:1785880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