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尚勇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智能健身器材
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尚勇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智能健身器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台智能健身器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尚勇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宗庵公路168号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0万台智能健身器材。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注塑车间实行双班制,其余车间实行单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有搅拌粉尘、注塑废气、粉碎粉尘。搅拌粉尘经作业时加盖封闭,作业结束先静置一段时间后再开盖,可有效降低排放量;注塑废气采用车间整体抽风收集后通过3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通过采用加盖密闭粉碎机以及粉碎工序隔间的阻隔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针对各类噪声,企业已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塑料、生活垃圾、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
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塑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主要危险固废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尚勇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强
电话:13867812930
宁波尚勇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