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第二激素厂兽用原料药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宁波第二激素厂兽用原料药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兽用原料药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第二激素厂
建设地点:慈溪市宗汉街道人健路28号
建设内容:建设糖蛋白类实验主操作间、甾体类实验主操作间、多肽类实验主操作间、前列腺类实验主操作间、称量间、原辅料暂存间、干燥间、冷冻干燥间、真空干燥间、浓缩间、器具清洗间等实验室。本次验收内容为兽用原料药实验室建设,验收工艺主要为称量、溶剂提取、蒸馏、干燥等。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汇集后就近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标准限值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放,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纯水制备的浓水作为冷却塔的补充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防治措施:
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5米排气筒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0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为了确保噪声达标,采用的防治措施有:①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噪声较大的设备禁止在夜间工作。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废包装材料、废液、废沉淀物、废吸附材料、废活性炭、污泥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废渗透膜由原供货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4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index-main.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第二激素厂
联系人:王杰峰 电话:1585747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