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水利局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2023-04-1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

  建设单位:慈溪市水利局

建设地点:慈溪市中河区

建设内容:潮塘江东起水云浦,西至漾山路江,全长9.4公里,其中降桥江至青少年宫路段河道已按慈溪市骨干河网规划,河道面拓宽至80米。本工程实际治理范围:水云浦至降桥江,长1.4公里(东段);青少年宫路至漾山路江,长3.5公里(西段),总长度4.9公里。工程分二期组织实施:一期工程施工时间20141月至20167月,完成拓疏河道2.9公里,两岸生态护坡,建造跨江桥梁6座、水系节制闸1座及配套机耕道路、桥梁、涵洞等设施。二期工程采用PPP建设模式,施工时间201910月至20227月,完成拓疏河道2.0公里,两岸生态护坡,建造跨江桥梁2座及机耕道路、桥梁、涵洞等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疏与护岸、跨河桥梁、节制水闸及绿化等。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大风天气不进行平整填筑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粉性物料采取封闭、遮盖措施,减少露天堆放,定时洒水保证料堆一定的含水量;运输车辆在大风天加盖篷布,道路硬质覆盖并及时清扫,施工现场配水车,在干早多风天气向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未设置混凝土搅拌场和沥青搅拌站;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对施工进程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使用清洁能源,淘汰老旧落后设备,尽量避免空负荷运行,减少废气污放;淤泥堆土场周边100m无居民。

2)废水

车辆、设备定期送往附近的专业公司维修、保养,不在施工场地进行。对施工车辆和设备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施工现场设置截流沟、隔油沉淀池,对施工范围降水产生的泥浆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严禁排入附近河道,回用于临时道路、施工机械等洒水抑尘,不外排;开挖土方、建筑材料以及弃方等必须堆放在远离水体的地方,并对堆场采取防冲刷措施,如采用袋装土围护,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等措施;需定点进行设备及车辆的冲洗,且地面设置硬化防渗地坪并四周设置截流沟和隔油沉淀池,防止废水外流;堆土区采取水力冲填土自行沉淀的方法处理排泥场尾水,处理后SS≤200,其余指标达到GB8978-96《污水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河流;生活废水依托周边现有卫生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维修等。

3)噪声

采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并维持施工机械良好的状态,对发出强噪声需要维修的机械,停止使用,及时修理;选择离环境敏感点较远地区集中布置固定噪声源;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4)固废

淤泥堆场周边100m无居民,堆场及时农田的复耕,废弃土石方和废建筑材料送往指定区域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生态

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维修,工程开挖区河岸、临时料场、推土场等设置截污沟和集水井,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堆场设置于河道沿线统一划定的堆土区内,施工完成后及时实现植被复绿以及农田复耕,及时种植新物种,将河道生态系统破坏最小化,文明施工。

公示期限:2023410~20235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plat/list_publicity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水利局

联系人:徐工

电话:63014820

 

 慈溪市水利局

2023410日 

 


附件
  • 验收 意见.pdf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 慈溪市城区潮塘江排涝工程竣工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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