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翌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闪烁晶体及光导玻璃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闪烁晶体及光导玻璃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翌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莫干山路36号综合体大楼四楼
建设内容:年产190万件闪烁晶体和30万件光导玻璃。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本项目焊接废气、擦拭废气拟加强车间机械通排风措施排出车间外,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已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A、选用低噪声、环保型生产及辅助设备;
B、合理布置厂房生产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西侧厂房边界布置;
C、切割机、研磨机底部等振动设备底部设减震基础;
D、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坩埚、废保温材料、边角料、废渣收集后委托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刀片收集后外售委托综合利用;清洗废液、废擦拭布收集后委托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index-main.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翌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洁
电话:1391854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