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馏分油改扩建项目(第二阶段:340万吨/年歧化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馏分油改扩建项目(第二阶段:340万吨/年歧化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太平村厂区内
建设内容:馏分油改扩建项目(第二阶段:340万吨/年歧化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歧化装置原料加热炉、甲苯塔重沸炉烟气通过一根90米高烟囱排放;聚丙烯装置新增了一套RTO设施,对聚丙烯装置有机废气做到应烧尽烧。聚丙烯装置添加剂卸料排气粉尘、添加器加料斗尾气粉尘、挤压机料斗尾气、聚丙烯装置粉料风送排氮线、PP掺混料仓排气(含尘废气经除尘处理)均送入RTO炉焚烧。产品精制单元物料自挤压机系统(含切料机处废气)出料后含有少量水分,因此需进入干燥器干燥产生废气,干燥器排气中主要成分为聚丙烯颗粒、水汽、少量丙烯等烃类,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40m排气筒高空排放,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了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
企业在2023年5月~6月对全厂进行了LDAR监测,其中本项目歧化装置密封点个数为45208个,聚丙烯装置密封点个数为4216个,且全部为可达密封点;经监测,加热炉废气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RTO废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和表6标准。
同时按照要求,对厂界设置了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在线监测。
2、废水
本项目新增含油废水和含盐废水,含油废水送现有(含油)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其余排水满足(GB31570-2015)、(GB31571-2015)、(GB31572-2015)直接排放标准后直接排海;循环水排污送含盐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其余排水满足(GB31570-2015)、(GB31571-2015)、(GB31572-2015)间接排放标准及榭西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送榭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企业认真落实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在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了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企业采取了隔声、降噪的措施;此外,企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歧化装置废歧化催化剂、废白土、废瓷砂、废瓷球等、聚丙烯装置废矿物油、废水箱分离器油类、精制塔废吸附剂、过滤器废滤袋、切粒水箱废聚合物等危废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和浙江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聚合物颗粒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产生的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危废暂存间(面积约960m2)和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550m2)已做好防腐防渗等处理,并设立标识牌。危废暂存间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符合“防腐、防渗、防雨、防晒、防风、防流散”等规范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做好日常分类收集、暂存及台帐记录等管理工作,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index-main.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55000308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