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26号
建设内容:对现有4幢建筑进行装修并建设建筑5号楼,场地总占地面积为30015m2,总建筑面积约22043m2。建成后主要用于学校创新团队科研实验。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食堂含油废水需先经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方可排入化粪池。
各实验室产生的仪器设备清洗废水、原料清洗废水、工艺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制纯水浓水和反冲洗废水、水浴锅和灭菌锅排水收集经pH调节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2)废气治理措施:
1)1号楼各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到楼顶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标高空排放,项目建设了10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最后通过4根排气筒排放;
2)4号楼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到所在楼楼顶高空排放,建设了2套收集处理系统;
3)5号楼电子器件制造技术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到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建设了1套收集处理系统;
4)5号楼管道管网运输保障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到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建设了1套收集处理系统;
5)食堂油烟废气已设置油烟净化设备一台;
6)危废仓库已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实验设备、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按要求采取防治措施:优先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高噪声源采用必要的消声、隔震和减震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实验废液、废过滤材料及滤渣、废石蜡、生物/化学类实验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空气过滤器、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橡胶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熔炼炉渣、其他金属/塑料类实验不合格品、废仪器设备、废布袋及集尘灰、废RO膜等一般固废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处置或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海洋生物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已设置规范的危废仓库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各一处。
公示期限:2023年9月19日~2023年10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联系人:李勇霖
电话:27969800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