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Public announcement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2、废气
砂带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汇同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喷砂粉尘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已按环评要求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生产车间管理,正常作业期间关闭厂房门窗;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4、固体废物
全厂固废按有关环保处理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环境。
公示时间:2023.9.11-2023.10.15(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贾工 13857833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