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舟山志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舟山志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项目
二、建设单位:舟山志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舟山市岱山县经济开发区徐福大道300号
四、建设内容:收集、存储及转运一般工业固废2.5万吨/年,收集、贮存、转运危废5500吨/年。
五、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场地不进行地面冲洗,如危废在发生滴漏时采用干抹布抹干或拖把清理。本项目碱液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因此,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至岱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一般工业固废仓储废气经自动喷雾降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危险废物酸雾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为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企业采取风机底部加装减震垫,作业时门窗保持关闭状态,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经营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纳入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暂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岱山县加益废品收购站,本项目收集暂存的一般固废有回收价值的出售给岱山县加益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的委托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危险废物:
本项目经营过程产生的危废(危废废包装、废劳保用品、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和喷淋废液)纳入本项目收集暂存危废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收集暂存的危废委托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其中HW17和HW50委托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六、公示期限:2023年9月11日~2023年10月26日(30个工作日)
七、公示网址: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八、意见反馈联系人及电话:於豪煜,159068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