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皎口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皎口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皎口水库
建设内容:改造发电引水隧洞、新建泄洪支线等,其中新建泄洪支线包括新建泄洪支管、新建调流阀室、新建泄洪支渠等建筑物,使皎口水库预泄能力提升至120m3/s。
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按要求对施工场地设置洗车池,集水沟、沉淀池等集水设施,使各类施工废水、地表径流、基坑水等均收集回用于冲洗用水或场地洒水抑尘或,无施工废水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水库管理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海曙区章水镇环境卫生管理站抽运。施工过程在坝址下游设置临时挡水围堰,围堰修筑拆除时,设置防污屏,减少施工过程泥砂扩散对下游河道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大气污染源来自于车开挖土石方、填筑、燃油机械、材料运输、装卸、车辆尾气、行驶扬尘等,污染物主要有粉尘、SO2、NOx等。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每日对施工场地、交通道路等粉尘污染较大的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在临时堆场采用彩条布等覆盖,减少了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中午午休和夜间休息时间;设备安装时,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对强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土石方)、淘汰的电气设备、废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工程无弃土外运,开挖土石方除部分用于自身利用外,均运至项目设置的临时堆土场(防汛仓库),后期回填做为绿化土综合利用。淘汰的电气设备已拆除,暂存于仓库中,后期拍卖处置。废油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公司进行清运和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先进行垃圾分类,可回收利用的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其余委托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环境卫生管理站清运。
2、营运期
营运期无废气和废水产生。
(1)噪声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为启闭机房的各类电机,对启闭机房中的各类电机安装隔振垫,启闭机房采用实墙隔声。
(2)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发电机房设备运维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工程余方数量约为1.60万m3,目前堆放于水库对岸防汛仓库位置,以备后续绿化工程回填使用。
公示期限: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25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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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
联系人:蔡天德
电话:0574-88289113
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