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扬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园艺花洒工具及户外灯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11-2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扬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园艺花洒工具及户外灯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扬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园艺花洒工具及户外灯具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扬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庐山西路1677

建设内容:宁波扬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园艺花洒工具及户外灯具生产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庐山西路1677幢。企业系租用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内的1幢已建厂房(7#)作为生产场地,主要从事园艺花洒工具及户外灯具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园艺花洒工具80万件、户外灯具20万件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搅拌粉尘:在搅拌机上方加盖,同时加强机械通排风,呈无组织逸散。

2)注塑废气及移印废气: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处理,最终通过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

3)破碎粉尘:在破碎机进口装软帘遮盖、出口接料袋包裹,同时加强机械通排风,呈无组织逸散。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采取如下减振、隔声等措施:(1)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2)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布置;(3)空压机设备周边设置围挡,冷却塔、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已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具体如下:

1)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废包装材料、金属废屑属于一般工业废物,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经破碎后与新料混合,回用于生产,重复利用;废包装材料、金属废屑经收集、暂存后外售处理。

2)废空瓶/桶、电蚀废物(含电火花油的泥状金属屑)、废过滤棉芯、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经专桶分类收集、避雨暂存后,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运处置。

3)生活垃圾经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 20231123-2023122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扬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74-86813556

 

  宁波扬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1123


附件
  • 宁波扬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园艺花洒工具及户外灯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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