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端永磁材料技术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高端永磁材料技术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路六路412号
建设内容:第一阶段建设成型车间、气流磨车间、烧结车间、氢碎车间、办公区、仓库等,设置3台氢碎炉、4台气流磨、5台混料机、8台全自动压机、24台烧结炉等。本次第一阶段验收内容为年产3000吨高端永磁材料,验收工艺主要为氢破、气流磨、成型、烧结等。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汇集后就近排入雨水管网。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经杭州湾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要求,其余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放。
2、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烧结炉抽真空废气、氢破、气流磨、成型废气。
烧结炉抽真空废气:每台烧结炉配制一个过滤装置,废气经自带过滤网过滤后,管道汇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氢破、气流磨、成型废气:及时清理收集,并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为了确保噪声达标,采用的防治措施有:①设备应经常维护,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噪声较大的设备禁止在夜间工作。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全厂固废按有关环保处理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不外排环境。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给再生稀土冶炼企业、钕铁硼加工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塑料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宁波市汇聚锦土危废集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集转运;废炉芯材料、废坩埚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index-main.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百鸣 电话:135866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