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
竣工对二甲苯卸船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召集环评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
单位、监理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和三名专家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在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
公司开展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竣工对二甲苯卸船
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码头位于独山港A区石化作业区的最东端,紧邻上海,为独山港A 区石化作业区规划的3号泊位,码头平台中心坐标为东经121°14'54",北纬30°40'52"。新建3万吨级泊位1个(可同时靠泊2艘2000 吨级船舶,水工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船舶设计),泊位前沿线位置基本与已建的2号泊位齐平,3万吨级泊位总长度235m,栈桥长度891.5m,码头前沿水域设计底高程为-14.80m 左右,码头面高程为8.00m,拟利用岸线长度为235m。码头年吞吐量150万t,泊位年设计综合通过能力169万t。该工程码头工作平台长 219m(设置有3 个操作区),码头工作平台后沿40m处设置有1 座消控楼平台;该工程分阶段建设实施,现阶段码头仅在操作区2 安装了汽油、对二甲苯、乙二醇装卸臂,操作区1和操作区3目前还没安装设备。该工程原设计作业货种包括航空煤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甲醇、乙醇等 35 种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现验收的卸船作业货种仅为对二甲苯。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委托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于2014年11月1日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2月23日取得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文。该工程由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工部分)、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艺部分)、众一伍德工程有限公司(陆域部分工艺)负责设计,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总承包(包括疏浚),上海东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水工部分)、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艺部分)负责监理(包括环境监理)。该工程(水工部分)于 2019 年2 月 28 日开工,2021年12月27日取得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工程交工验收备案书(水工部分)。其中疏浚作业于2021年8月12日开始,包括扫海及补充挖泥,12月31日全部结束。该工程(工艺部分)于 2021 年5月4 日开工,于 2022 年9 月1 日完工,2022年11月11日取得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工程交工验收备案书(工艺部分)。2023年5月17日嘉兴海事局完成备案,2023年5月8日取得嘉兴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港口危险化物作业附近证和行政许可决定书。全部工程于2019年2 月 28 日开工,2023年5月18日全部完工投入运行。2022年3月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2022年4月8日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5月17日报嘉兴海事局完成备案,2022年8月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3月17日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完成备案,2022年4月12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2022年11月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竣工环境设施专项验收报告》,已经确认安装有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开始实施至今无环保投诉。
(三)投资情况
环评时本项目环保投资(包括生态补偿)总计495.65万元,项目建成实际环保投资达775.31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48.84万元,安装工程费19.87万元,在海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保护设施、溢油监控、垃圾处理、废水废气处理等环节追加投资606.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5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码头区域部分。验收期间只有对二甲苯卸船,而无装船。因此只能开展对二甲苯一个品种卸船阶段性验收。等装船业务开展后或其它品种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后,以及后方接收单位通过验收能合法接收后,另行开展装船工况下或其它品种装卸的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码头设计运量及吞吐量、码头运输方案的变化本次拟变更的码头设计运量及吞吐量均保持150万t/a不变。只是油品进港量减少38万t/a,出港量减少2万t/a;二甲苯进港量增加万40t/a;乙二醇进港量减少2万t/a,出港量增加万2t/a。原环评与本次拟实施的方案全年到港船舶总均为137艘。其中125艘运入,12艘运出。船舶数量保持不变,个别运输品种有所变化,码头性质未发生变化。
2、疏浚量的变化
环评时码头平台下方及港池需疏浚面积7034m2,疏浚淤泥量6890 m3。码头实际疏浚面积8735m2,疏浚淤泥量20000 m3。实际疏浚面积增加1701m2,较环评时增加了24%;疏浚淤泥量增加13110 m3,较环评时增加了190%。
3、栈桥、栈桥补偿平台、消控楼平台
栈桥平面尺度环评时为882m×10.5m,实际建成为891.5m×10.5m,栈桥实际增长了9.5m。在工作平台后侧35m 处布置消控楼平台(变配电间、消防设施间、控制室等)工作平台一座(环评时为20m×16m,实际建成时为1m×17.5m),变化不大。因码头栈桥较长,考虑管线温度补偿及管线工艺要求,在栈桥东边侧加宽布置П型补偿平台(环评时为5个21.3m×5m、1个41.3m×5m;实际建成时为4个的23m×7.5m、1个43m×7.5m)。
4、桩基
本项目环评时桩基共498根,占用海底面积388 m2,其中钻孔灌注桩27根,清泥1525 m3。实际桩基共364根,占用海底面积347m2,其中钻孔灌注桩29根,清泥1877 m3。实际桩基数量减少了134根,占用海底面积减少了41 m2,但钻孔灌注桩增加了2根,清泥量增加了352 m3。
5、码头工艺管线
码头环评时共有17根化工品和油品管线,目前实际只有2根化工品管线和2根油品管线,工艺管线减少了13根。
6、主要设备清单
环评时码头设计有10台装卸臂和1根软管吊,实际码头只安装3台装卸臂,无软管吊。
7、扫线工艺
据调查目前7000吨级以下的船船上均无氮气,只有7000吨级以上的船才会配备氮气。因此氮气源根据船舶吨位分为船方提供和后方金联库区提供。
8、工程变更情况说明
本阶段对二甲苯卸船不在码头产生废气,后方企业产生的废气能处理符合要求。因装船作业和其它品种的卸船作业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不开展装船和其它品种卸船的变动情况说明。对照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附件中“港口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次部分内容变更属于非重大变动,项目的实施没有加重环境影响。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营地食堂安装有油烟净化器。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船舶生活污水委托嘉兴市乍浦海威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来船接收处理,不在本
码头上岸。
(2)陆域施工营地位于公司办公楼附近,生活污水纳管处理。
(3)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委托海纳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拉至其泥浆固化场地
固化。
(4)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委托嘉兴市乍浦海威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来船接收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没在夜间施工。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船舶生活垃圾:委托嘉兴市乍浦海威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来船接收处理。
(2)陆域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走处理。
(3)泥浆废水委托海纳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拉至其泥浆固化场地固化,固化泥去固定合法场地利用。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申请了倾废许可证,由疏浚公司接至上海金山疏浚物临时倾倒区。
5)生态补偿措施
已实施生态补偿,已完成增殖放流。其中放流方案与评审费4.75万,放流费用50万。
6)清洁生产措施
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
7)环境监测、环境监理与环境管理落实情况
(1)在施工合同中均针对本项目环保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2)施工期没有委托监测单位进行跟踪监测。但我们收集到了调查范围内施工期
间的相关监测资料。
(3)委托工程单位同时进行了环境监理。
2、运行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码头对二甲苯卸船废气均由后方库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排放,验收期间卸往独山能源,该公司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符合环保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已建成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实际运营中亦可委托嘉兴市乍浦海威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来船接收处理。
(2)码头操作区2#范围内设置围坎,坎内雨污水及冲洗污水通过明沟汇集后排入平台下的集污池,进入油库污水处理站处理。
(3)码头生活污水经消控楼化粪池收集后委外清运。
(4)预洗仓高浓度废水在海事部门监管下由船东委托给嘉兴市乍浦海威船舶服务
有限公司,不再排入后方库区。
(5)考虑到码头最大一次废水量、船舶洗舱水及紧急事故废水的储存需要,码头业主在后方库区(浙江金联石化储运有限公司)设置污水收集池600立方米的同时还租用了库区三号罐组一台650立方米的储罐与废水管线相联,作为预洗舱高浓度废水、紧急事故废水储存罐,之后通过浓度调节后由浙江金联库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达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了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船舶生活垃圾:内轮生活垃圾委托浙江嘉兴港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码头拒绝疫区来船靠港。
(2)危险废物
后方已建设有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嘉兴市众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各类安全操作规定。同时项目配备了24台视频监控设备,为码头提供24小时污染物监视。项目配备了3台溢油监测报警仪、4台可燃气体探测器及3台有毒气体探测器。为码头提供溢油、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环境危害因素进行实时监测。
(2)后方已建设有应急设备库。应急设备设施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基本齐全。企业已委托嘉兴市洁洋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应急防污染服务。
(3)委托制定了《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并经海事主管部门备案,同时编制了《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备案。公司按要求定期开展了应急演练。
6)清洁生产措施
本项目专管专用,同时采用自动装卸臂,对于液化品装卸来说是比较清洁的生产设备设施。
7)环境监测、环境监理与环境管理落实情况
(1)公司设置有安全管理部,环境保护管理均由安全管理部负责。
(2)运行期公司应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开展运行期的监测。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码头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均委托后方金联库区,由后方金联库区负责,码头无环保设施调试。金联废水处理装置根据浙江首信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首信检字第23Z10093号),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验收期间卸船在码头不产生废气,但独山能源会产生废气,独山能源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果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HJ-230708)。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特别是疏浚)我们收集到本项目调查范围内海域的调查或监测资料,没有出现施工造成海域超标影响;卸船对码头厂界进行无组织废气和噪声监测,均没有发现超标。本项目施工期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码头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均委托后方金联库区,由后方库区负责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行期产生的“三
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废气委托处理,公司不另行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应急设备、设施按规范配备齐全,公司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风险可控,验收调查表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经资料收集和现场查验,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码头施工期和运行期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验收期间无环保方面投诉,卸船工况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对二甲苯卸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续建议按环评批复要求严格落实运行期的监测计划。
七、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9日~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八、验收文件查询办法
公众可登录公众可登录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
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
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795215323。
平湖中航油港务有限公司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