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平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60吨抛光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平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60吨抛光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平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60吨抛光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平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云山中路高层次人才双创园一期6号标准厂房2楼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260吨抛光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阶段)。项目实行单班制(8h)生产,全年生产天数300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余姚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灌装废气。废气经加强车间通排风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针对各类噪声,企业已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软化/抛光树脂、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废过滤芯(含滤渣)、废过滤网、吸附棉、污水站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员工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废过滤芯(含滤渣)、废过滤网、吸附棉、污水站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委托宁波驰通油脂有限公司安全转运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平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营
电话:13821139300
宁波平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