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慧路(十一塘大道-十二塘大道)市政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慧路(十一塘大道-十二塘大道)市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慧路(十一塘大道-十二塘大道)市政工程
建设单位: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杭州湾新区南部新城,西起中兴一路,东至霁月路
建设内容:本项目按照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路面荷载标准为BZZ-100。根据建设计划,本次道路全长2502m,实施横断面宽度为26m,路幅设计为:人行道3.0m+机非混行道10.0m+机非混行道10.0m+人行道3.0m。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施工工地已设置连续、密闭围挡,对施工地面、车行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序已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期间对临时堆放场采取了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对裸露泥地已采取了临时绿地或者铺装,进行覆盖措施,减少扬尘。施工期间对容易引起扬尘的物料予以遮盖措施,定期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做好了运输车辆的管理,提前做好了线路规划,并做好遮盖防撒落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驶出施工工地。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的车辆采取了蓬盖、密闭等措施,避免物料遗撒。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已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的燃油机械设备使用优质燃油,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均使用成品外购沥青,不在现场拌制。营运期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交通管理;已设置绿化带。
2、废水
施工人员设有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经泥浆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洒水及施工用水,泥浆经蒸发固化后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场地已设置隔油沉砂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已设置导流渠、隔油沉砂池等。营运期本项目已设置合理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雨水经收集通过雨水管网流入附近河道。
3、噪声
施工期间已采取相关噪声控制措施,做好了相关申报工作。施工机械设备选用了低噪声型的,已尽量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开工,并对设备定期保养,规范操作。建设单位施工前在施工场地设置了临时的声障设施,并加强了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午休和夜间施工作业。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不鸣笛,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减少交通堵塞。营运期项目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了交通管理;加强路面保养,路面平整度良好。
4、固废
施工期间,渣土清运、消纳、调配执行了核准制度。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堆放场采取了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了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对运输车辆采取了蓬盖、密闭等措施,避免物料遗撒。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钻渣运送至政府指定合法场所处理。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已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清扫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5、生态环境
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无随意破坏非施工区地表植被。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了植被和景观。合理设置土方堆置场,四周设置围挡。项目委托专业单位对项目所在地绿化进行维护。竣工后,项目周边及临时施工场地已全面绿化;周边无裸土,生态恢复较好。本项目已设置合理完善的排水系统,雨水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工
电话:13867884129
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