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春晓净化水厂(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1-29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春晓净化水厂(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春晓净化水厂(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西直河路279

建设内容: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春晓净化水厂(第一阶段)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西直河路279号,项目总占地面积62787m2,其中一期工程的污水处理规模为3.0m3/d,远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2m3/d,主要服务春晓街道和梅山街道。另外,项目尾水排放管敷设至春晓污水处理厂现有排污口,不再新设排污口。年运行365天。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第一阶段采用“预处理+改良Bardenpho+磁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出水泵房排放,依托春晓污水处理厂现有排污口先排至明月直河,之后再排入明月湖。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第一阶段采用生物除臭的方式进行除臭,首先对调节池、粗格栅、进水泵房、中格栅、曝气沉砂池、细格栅、生物反应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及污泥脱水机房等恶臭发生源进行加盖,之后再将收集后的废气送入3套生物除臭系统内处理达标后通过215m119.6m高的排气筒分别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厂内各类辅助设施、设备如各类风机、空压机、污水泵、污泥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采取如下减振、隔声等措施:(1)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2)对于厂内功率较大的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设备,尽量设置在机房内,底部安装减振垫;(3)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消音措施,减少气流噪声;(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脱水污泥、废生物填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栅渣、沉砂、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脱水污水经收集、避雨暂存后,密闭外运至宁波富仕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干化,最后由其送北仑电厂掺煤焚烧。另外,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废试剂瓶委托宁波市北仑区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公示期限:2024129-20242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锴

电话:0574-86860059

 

  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

2024129


附件
  • 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春晓净化水厂(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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