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回收拆解10万辆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及1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项目验收公示
2024-03-0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小灵拆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0万辆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及1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回收拆解10万辆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及1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小灵拆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新浦镇八塘江北敦和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内容:本次年回收拆解10万辆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及1万吨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实际总投资5200万元。新建厂房实施,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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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废油液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制冷剂废气、切割废气、焊接废气、引爆安全气囊粉尘、拆解废气、危废仓库废气。

油液回收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专门冷媒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收集过程管线密闭;拆解线上涉及的切割,采用移动式手持切割机,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激光焊接机自带烟尘净化,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采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进行安全气囊引爆,安全气囊引爆后绝大部分硅酸盐粉尘残留在废安全气囊内,减少车间无组织量;拆解剪切、压块工段由环评阶段的无组织变为有组织排放,增设集气罩收集,集气后经袋式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油储存危废仓库由环评阶段的无组织变为有组织排放,对废油储存库进行整体集气,集气后经活性炭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本项目初期雨水经隔油、气浮处理后与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企业已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2)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3)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求门窗关闭。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均已得到妥善处置。

公示期限:2024年3月7日-2024年4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小灵拆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总

电话:13858065355


附件
  • 小灵拆(最终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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