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三元锂电材料前驱体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临山镇3号水库地块
建设性质:扩建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76196.72万元
建设规模:利用位于浙江省余姚市临山镇3号水库地块的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建设年产6万吨三元锂电材料前驱体项目。本次项目以高冰镍、粗氢氧化镍、硫酸钴、硫酸锰、氢氧化钠等为主要原料制备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浸出单元、萃取单元、三元前驱体制备单元及其他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实施后可新增6万吨三元前驱体锂电池材料和14.5万吨硫酸钠(副产品)的生产能力,临山厂区全厂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2万吨三元前驱体锂电池材料和23.5万吨硫酸钠(副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周边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中基本污染物PM10贡献值未在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网格点处出现超过长期浓度标准值、短期浓度标准值的情况。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氨对网格点小时均值浓度最大占标率,硫酸雾、氯化氢、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对网格点日均浓度最大占标率均未达100%。本项目PM10在叠加本底值后,其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在环境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处均能够达标;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氨、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在叠加本底值后在环境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处的短期浓度均达标。污染物的厂界贡献浓度均能够满足相应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排放至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对项目污染源强分析,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满足纳管标准。项目营运期废水可实现达标纳管、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和预测分析,噪声源经治理和空间衰减后,能够实现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危废仓库和渣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造。本项目固废处置措施符合国家对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危废贮存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因此本项目固废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在采取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相应的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三元锂电材料前驱体项目位于浙江省余姚市临山镇3号水库地块,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环境影响分析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因此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地址:宁波市余姚市大黄桥路138号 联系方式:0574-62725228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科泰路149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74-55717055 意见反馈信箱:dingjiawei@rxhky.com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
联系人:耿经理 联系电话:0574-62730999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15日(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