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码头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码头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加爵科村东北侧(现有项目原址范围)
建设内容:
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在不进行水工构筑物施工的情况下,将配套码头原2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兼靠1万吨级)升级为2个10000吨级散货泊位,吞吐量391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403万吨,货种包括水泥熟料、石灰石、石膏、散装水泥。码头改造后,吞吐量和设计通过能力不变。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
1、码头面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水
码头人员生活用水依托厂区生活设施;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已配套输送管道、水泵以及暂存池等辅助设施。码头初期雨水、码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经预处理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地面清扫,不外排。
2、船舶舱底油污水
船舶均自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产生的油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公司已与宁波鑫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委托其处置船舶舱底油污水。
3、船舶生活污水
船上设有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可自行处理船上人员生活污水,正常情况下不必送岸处理。公司已与宁波鑫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可委托其处置船舶生活污水。
(二)废气
1、斜槽、各转运站都配置了合适的滤袋收尘器,皮带机采用全封闭形式。
2、引桥及码头上的输送廊道都采用钢结构形式。
3、已配置洒水抑尘设施。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船舶噪声、门座起重机、桥式抓斗卸船机、水泥装船机等设备噪声,针对各类噪声,已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港区夜间禁鸣。
(四)固废
1、船舶生活垃圾、维修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2、码头维修废物、废油等收集后运至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改造工程不涉及危废暂存库的新建及扩建。
(五)其他
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226768538414K001P。
公示期限: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可
电话: 1505827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