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相关规定,现浙江景昇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电控智能玻璃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景昇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电控智能玻璃产业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浙江景昇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余姚经济开发区安山路北侧,兵马司路东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余姚经济开发区安山路北侧,兵马司路东侧,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环评审批产能为年产60万平方米电控智能玻璃,目前企业已建成产能为年产60万平方米电控智能玻璃,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PVD镀膜设备以及配套的生产设施(镀膜前清洗机、玻璃清洗机、激光机等)。
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固胶挥发废气,通过加强封边车间机械通风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治理措施:磁控溅射冷却水循环不外排,定期添加。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浓水。本项目浓水直接汇入沉淀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清洗废水经清洗机自带的水循环过滤系统处理多次回用后通过经沉淀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沉淀池出水中的悬浮物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其中CODCr、总氮、氨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噪声防治措施:为使企业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排放标准,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加强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工作,减少异常噪声。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废金属靶材、生活垃圾等。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废金属靶材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在厂区危废仓库暂存后定期委托宁波驰通油脂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陆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景昇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万根
电话:15766426700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