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林德气体至金发新材料二期DN200氮气管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林德气体至金发新材料二期DN200氮气管道项目
建设单位:林德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戚家山街道进港西路金发新材料厂区南侧围墙外
建设内容:林德气体至金发新材料二期DN200氮气管道项目,项目位于北仑区进港西路金发新材料厂区南侧,管径DN200,起点为S320骆霞线DN300氮气主管,坐标:E 121度46分51.005秒,N 29度57分24.610秒,终至金发材料厂区内氮气调节阀阀门前法兰,坐标为E 121度46分51.295秒,N 29度57分26.657秒,线路总长约100m。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在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同时,使施工行为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在管道工作井施工过程要采取洒水、围挡等降尘措施,尽量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施工机械采用较为清洁燃料(如含硫率小于0.8%的优质轻柴油等)、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等。本管线施工过程中管道表面需进行上漆防腐处理。管道安装过程中需进行空气吹扫,利用气体的压力吹扫管道中残留的铁锈、泥沙、灰尘等杂质,避免这些杂质对用气单位的用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造成危害,在管线末端放空,管线末端为金发新材料的预留管对接处,从而减少施工期大气污染。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道路浇洒等施工用水。
3、噪声
施工时采用了临时隔声围护栏,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不在午休、夜间内施工;同时为了消除冲管过程造成的噪声危害,须在冲管管线末端加装消声器。
4、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须按《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特别是不能倒入附近河道,影响内河水体,应及时同当地城管部门联系,做到及时清运。施工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分类存放,生活垃圾收集到制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林德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华松
电话:13486620717
林德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