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施工期临时混凝土拌合站(二标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4-06-2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施工期临时混凝土拌合站(二标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施工期临时混凝土拌合站(二标段)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横河镇彭南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场地2(慈溪市横河镇彭南村),总投资157.44万元,从事混凝土的生产,属于临时性项目,总运营周期为28个月。本项目场地2实施后年产能为31立方米混凝土。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气

车辆行驶扬尘:车辆行驶路面勤洒水、车辆限速并在搅拌楼车辆进出口处设置一套喷雾系统,此外运送砂石的车辆上覆盖篷布。砂石卸料和堆场扬尘:本项目堆场为全封闭式,卸料在室内进行,同时骨料仓库设有喷淋装置。粉料卸料废气:粉料筒仓均位于全封闭搅拌楼内,每个粉料筒仓顶部呼吸口均设有一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呼吸口直接连接至除尘器,收集过程全密闭,每个筒仓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25m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 3m 以上的排气筒排放。砂石输送粉尘:密闭输送带、加料口设水喷淋装置。搅拌粉尘:搅拌机均位于全封闭搅拌楼内,每个搅拌机配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 3m 以上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场地2(慈溪市横河镇彭南村)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地表径流(含初期雨水)和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及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三)噪声

场地2(慈溪市横河镇彭南村)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运转时产生的设备噪声。企业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设备需经常维护检修,尽量减少因设备受损产生的噪声;③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④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四)固废

污泥、砂石和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滤袋外售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

(五)排污许可

本项目为等级公路配套的临时性项目,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无需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手续。

公示期限: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19日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13777997769


附件
  • RXP2024ZHJ2085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施工期临时混凝土拌合站(二标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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