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慈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北区慈城镇东大河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北区慈城镇东大河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市慈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东大河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2200万元,本项目工程整治(修复)东大河及支流岸墙(防洪墙):拆除重建长度合计约 1424m,采用灌砌石结构,部分岸墙及防洪墙采用倒T型钢筋砼结构;新建岸墙约66m,断面采用灌砌石结构;压顶修复长约5m,块石修复长约50m,墙身修复21处,护坡垃圾处理2处,灌注桩支护1处,平面长度约9m;更换泵站设备及闸门止水设施;防洪道口重建4个(桩号K3+180~桩号K3+330右岸);河道清淤长度约4876m。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气:本工程施工期建设施工场地内石料、木材等建筑材料存入库,遮盖;建设施工场地主要道路硬化;建设工程现场余土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建设施工场地主要道路硬化;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格执行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要求,同时覆网防尘;运输建筑渣土等车辆密闭;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设置标牌;施工工地现场周围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分隔施工与非施工区域。主要路段以及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区域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具备降噪功能。施工车辆路线选择已尽力避让周边敏感目标;施工作业面及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施工场地出口设置了车辆冲洗设施,施工车辆机械全部进行了出场前清洗。同时清洗区域设置冲洗槽和隔油沉淀池,做好地面硬化防渗地坪并在四周设置集水沟,并配备高压水枪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未将泥土带出现场,粉状材料袋装。河道底泥泥浆池、泥浆箱位置距离村庄、学校等敏感目标100m以外,运输淤泥的车辆未超载,采取防漏、防洒落措施。
废水:项目施工人员就近招募,日常盥洗、如厕等需求依托施工人员现有住处及项目周边公共卫生设施。项目施工泥浆水委托宁波慈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密闭式泥浆车运输及处置,现场未设置清淤淤泥压滤设备,无压滤废水产生;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舶废水经过船载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排入岸上专用接收设施委托海事部门备案认可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置,未排入河道。
噪声:施工场地设置了具有降噪降尘作用的隔声围挡,选择了较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已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运输道路应尽量远离居民区,物料和弃土运输车辆避免超载、禁止鸣号,本项目施工期夜间10时至次日6时不作业。运营期选择低噪声的设备;设备房采用混凝土墙。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避雨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废弃土方委托宁波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外运处置;泥浆委托宁波慈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公示期限:2024年7月22日~9月11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6、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qy/gnj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7、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慈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珊姣
电话:1785702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