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宁波宁波耳鼻喉医院装修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8-02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宁波宁波耳鼻喉医院装修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宁波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耳鼻喉医院装修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新星路435号壹都文化广场592-6

建设内容:

宁波耳鼻喉医院装修改造项目是由其投资方上海存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宁波口腔医院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新星路壹都文化广场592-6层进行建设。本项目设计设置病床100张,治疗台30张,日最大门诊量为300人。目前实际到位病床70张,治疗台30张,日最大门诊量约200人,医院目前诊疗科目有耳科、鼻科、咽喉科、眼科、麻醉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像科等。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生活废水、门诊病人及陪护人员废水、医务人员用水、地面清洁废水等。本院区综合污水依托宁波口腔医院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的排放限值)排入纳污水体。

(二)废气

本项目病区消毒产生的少量乙醇等有机气体采取加强通风措施;化验室生物安全柜采用先进的空气净化技术和负压箱设计,实现对环境、人员和样品的保护,可以有效防止有害悬浮颗粒物、气溶胶的扩散;污水处理废气经过光催化除臭净化器除臭后接管到5楼的裙楼楼顶排放;医废暂存间密闭,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及时外送,定期消毒。

(三)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主要为空调室外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和人群活动噪声,为确保项目营运期医院周边噪声排放达标,企业主要采用①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②采取降噪隔音措施如隔音棉、隔声窗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一般性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来自住院病人和医务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包括废药品、废药物、一次性废弃针筒等,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医疗废物委托欣隆(宁波)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处理。企业已设置一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已基本按要求做好了防腐、防渗、防雨等措施,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五)其他

企业已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30203MA2CJELQXW001Y

 公示期限:202482~202482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nbebhyy.cn/welfare/detail/407.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耳鼻喉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婉君

电话:15867894591


附件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 验收意见.pdf
  • 耳鼻喉医院-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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