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宁波敏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退役场地地块(以下简称“敏达部分退役地块”)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经七路7号,东至地表内河、南至宁波敏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至经七路、北至宁波飞轮造漆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占地面积约4751.50m2,本项目针对此拆迁区域进行调查。2000年前,本地块属于北仑区小港镇,原为农耕地;2000年,台湾裕民螺丝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购入该地块投资设立宁波敏达机电有限公司并建设厂房,2003年厂房建设完成正式投产,主要从事汽车标准件生产。本地块自2000年起至今地块所有人及管理人均为宁波敏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宁波敏达机电有限公司)。宁波敏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退役场地地块原为企业用地,涉及电镀、热处理、机加工等工艺。根据规划,本地块未来作为道路、工业研发用地和绿地等非敏感用地开发使用。
《宁波敏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退役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钻探建井单位:浙江静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采样单位:浙江静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浙江静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分包检测单位:宁波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质控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市级质控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地块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调查在企业地块及周边共布设16个土壤点位、5个地下水点位、1个地表水点位、1个底泥沉积物点位和1个对照点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86个,包含4个对照点土壤样品、9个室内质控样和7个室间质控样,地下水样品10个,包含1个对照点土壤样品、2个室内质控样和2个室间质控样、底泥沉积物样品2个,包含1个室内质控样,地表水样品2个,包含1个室内质控样。
项目地块土壤中共检测出9种不同浓度水平的化学物质和pH值,分别为铜、镍、镉、铅、砷、汞、石油烃(C10-C40)、铬、锌,剩余40项指标均未检出;地下水中共检出10种不同浓度水平的化学物质和pH值,分别为镉、铜、砷、铅、总铬、氯仿、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铝、铁,剩余41项指标均未检出,地块土壤未发现超过二类用地标准现象,地下水未发现超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现象,地表水、底泥检出情况均未发现异常。本地块未来可根据详细规划作为非敏感用地开发使用。
三、报告评审情况
2024年6月25日,本项目于宁波组织开展了第一次评审,由于地块规划不明确且本报告未按照敏感用地评价,不满足《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报告未通过。
2024年8月19日,本项目在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于宁波组织开展了第二次评审,评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