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宁波市镇海区渊博电镀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渊博电镀地块”)位于宁波市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路650号,东至宁波正元铜合金有限公司、南至山体、西至琪隆钢构有限公司、北至凤鸣路,地块占地面积约18212m2。本地块原为农田,2003年,渊博电镀搬迁至本地块并建设厂房。2004年厂房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渊博电镀为专业电镀企业,为相关产品进行表面电镀加工,属于重点行业,主要从事镀铜镍铬、镀硬铬、镀塑料铬及镀锌加工,目前渊博电镀正在技改中,原厂房除办公楼、宿舍楼以及三酸储存中心外剩余所有厂房、构筑物全部拆除重建,目前现场正在施工过程中,未来仍作为工业用地使用。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渊博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本地块土壤、地下水中存在污染。在调查报告基础上,我公司于2023年12月28至29日在地块内补充加密22个土壤点位(BC1~BC22),共送检99个土壤样品(含9个室内质控和9个室间质控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本次补充调查土壤镍超标点位3个,最大超标深度1.5m;土壤六价铬超标点位12个,最大超标深度2.5m,根据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地下水中各项污染物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均可接受;本地块土壤中铬(VI)致癌风险、镍总致癌风险、镍非致癌危害商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本地块需开展下一步修复管控工作。
《宁波市镇海区渊博电镀有限公司地块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采样单位:浙江人欣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浙江人欣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质控单位:宁波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静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市级质控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地块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补充调查在企业地块及周边共布设72个土壤点位(50个详细调查点位、22个补充调查点位)和14个地下水点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补充调查的土壤样品中存在六价铬、镍、总铬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非敏感用地筛选值限值,本地块土壤超标点位数量23个,最大超标深度6.0m;地下水样品中存在砷、铜、镍、锰、铝、硼、氰化物、氟化物、1,2-二氯乙烷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地下水超标点位数量12个。
三、风险评估结论
1、本地块未来作为工业用地开发使用,经分析,土壤暴露途径主要包括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地下水暴露途径主要包括皮肤接触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
土壤中关注污染物为六价铬、铬、镍,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砷、铜、镍、锰、铝、硼、氰化物、氟化物、1,2-二氯乙烷。
(1)根据风险标准计算结果,地下水中各项污染物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均未达到不可接受水平,后期地下水功能规划或用途发生变化时,需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本地块土壤中铬(VI)、镍总致癌风险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镍非致癌危害商不可接受;铬(III)总致癌风险、铬(VI)、铬(III)非致癌危害商风险可接受。
(2)土壤修复目标值和修复范围
六价铬的修复目标值为5.7mg/kg,镍的修复目标值为900mg/kg。经计算,本地块土壤需总修复方量约2228m3,最大修复深度为3.5m。
(3)土壤修复技术建议
①对于位于企业主要通路上的超标土壤区域,建议企业根据本评估报告分析结论,开展土壤修复工作;
②经安全性、可行性、有效性评估后建议企业对厂房内部、厂房间通道超标点位通过物理阻隔,切断暴露途径的方式对厂房内部土壤污染区域进行风险管控;
③企业开展土壤修复工作,应按规定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并落实全过程三方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理要求,施工结束后按要求进行效果评估工作。
(3)企业应对厂房区域污染土壤实施阻隔工作,切断其暴露途径。
①对场地内未修复的土壤污染区域。建议企业在管控区域采用防渗水泥进行阻隔,阻断铬、镍等难挥发类重金属对区域内活动人群健康的影响。
②后续的生产建设中,未修复的土壤污染区域范围内,不得开展相关的开挖作业。
③开展定期检测,每年按要求,对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开展检测,确保污染区域内的土壤未扩散至污染区以外。
四、报告评审情况
2024年3月7日,本报告于宁波组织召开第一次评审并通过。
本报告通过第一次评审后,企业对原报告中管控措施所采用的“五油三布”工艺进行工程工艺评估,认为该工艺无明确的防渗性能指标,且覆层抗拉抗压性能较弱,沥青油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在未来生产管理中可能存在隐患,计划将防渗阻隔工艺由原先的“五油三布”变更为C30-P8防渗混凝土层,混凝土层厚度不小于15cm,等效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数量级。
2024年7月8日,本报告于宁波组织召开第二次评审。由于本地块暂无有效详细控制性规划,且未按照敏感用地进行评估,不满足《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报告未通过。
2024年8月26日,本报告第三次组织评审,经专家组质询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