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氨水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9-1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新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氨水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新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氨水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新明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1469
  建设内容:宁波新明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9月,是一家专业生产工业氨水的企业。企业原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177号,后为进一步远离居民区,企业迁建至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1469号新购入厂区。企业于20223月委托编制了《宁波新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氨水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7月取得该项目的环评批复(镇环许[2022]70号),该项目迁建完成后,原有厂区停止生产,新厂区共设置氨水生产线、尿素水溶液生产线和液氨充装线各1条,形成年产工业氨水10万吨、尿素水溶液3.6万吨和分装液氨0.6万吨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本次为宁波新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氨水生产线技改项目(一期工程)验收,一期工程共设置氨水生产线和液氨充装线各1条,验收规模为年产工业氨水10万吨,分装液氨0.6万吨。二期工程规划建设尿素水溶液生产线1条,待后期建成后再进行验收,本次验收不涉及。
  主要环保措施:
    1
、废气
   
项目储罐呼吸废气和液氨充装废气经氨吸收罐吸收后采用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制纯水产生的浓水、蒸汽冷凝水和喷淋废水均可回用于氨水生产线,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罐区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宁波华清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氨水制备器和各类输送泵等设备工作状态时产生的设备噪声,企业已采取以下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布局。
  4、固体废物

项目废树脂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水处理污泥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绿网(宁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包装桶、废滤芯经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期限:2024913~20241017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新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双全   电话:15088864702


附件
  • (公示稿)年产10万吨氨水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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