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相关规定,现利弗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汽车座椅塑料配件及500万套汽车清洁用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利弗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汽车座椅塑料配件及500万套汽车清洁用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利弗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西运河沿路1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西运河沿路1号,项目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环评审批产能为年产1000万套汽车座椅塑料配件及500万套汽车清洁用品,目前企业已建成产能为年产1000万套汽车座椅塑料配件及500万套汽车清洁用品,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注塑机、拌料机、粉碎机、冷冻修边机等。
废气治理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去飞边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旋转翼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粉碎粉尘经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水喷淋废水经定期捞渣后全部回用于水喷淋,不外排。单级反渗透设备产生的浓水全部回用于厂区拖地、冲厕所等。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其中CODCr、总氮、氨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搅拌机、气泵系统等,采用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布局;②加强管理,工件在搬运和装卸过程中,做到轻拿轻放,减小碰撞噪声;③给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消声器或减震垫等,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塑料、废包装材料、废滤桶及收集尘、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废过滤膜、水喷淋渣、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废塑料、废包装材料、废滤桶及收集尘、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废过滤膜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在厂区危废仓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陆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利弗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成
电话:13566080757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