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海县颜公河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海县颜公河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宁海县颜公河干流整治工程建设办公室
建设地点: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跃龙街道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有河道拓宽、疏浚、平整的土方工程,防洪墙及基础工程,调蓄池防洪土堤及调控水闸,工程管理中心,其它配套工程等。
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生态保护措施
参考《宁海县颜公河干流整治工程监理报告》,临时堆土场在雨天加盖篷布,施工临时用地在施工期结束后已复绿。施工期已及时回收漏油。施工期已加强流动人员的检测。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参考《宁海县颜公河干流整治工程监理报告》,施工生活区临时设施、生活设施,配套简易隔油池、临时污水净化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再汇同生活污水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排至宁海建工金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泥浆废水沉淀后上清液作为建筑材料喷洒用水,不外排。泵抽取的底泥尾水和机械冲洗水等废水分别经沉淀池和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至海建工金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用接漏的方式接收机械漏油。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参考《宁海县颜公河干流整治工程监理报告》,储料场、拌和场离集中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点150m以上。粉性材料运输已包封,弃土装车时车内弃土低于车厢挡板,且覆盖篷布。临时用地完工后已覆盖熟土,恢复植被。堆场、施工道路每天洒水1~2次,有洒落物时及时清扫。
(4)声环境保护措施
参考《宁海县颜公河干流整治工程监理报告》,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时高噪声设备有序错开。
(5)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参考《宁海县颜公河干流整治工程监理报告》,弃土临时堆放,逐步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林地用地回填、防洪堤填筑。包装材料、废弃建筑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和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2月13日(25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海县颜公河干流整治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胡伟潮
电话:1358667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