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套空气炸锅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空气炸锅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空气炸锅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工业区纬二路558号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00万套空气炸锅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本项目所在的工业区目前污水管网已铺设,本项目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杭州湾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注塑废气收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为了尽量的减少本项目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应先,企业目前以做好以下防噪措施:①已合理布置声源,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②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③生产过程中加强车间的密闭工作④厂区加强绿化,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固废分类收集。无法回用的废塑料室内堆存,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有单位的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index-main.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薇
电话:15258355895
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