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业船业有限公司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3-05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建业船业有限公司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建业船业有限公司船舶拆解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建业船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象山县高塘岛乡渔潭村渡头塘

建设内容:拆船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修船区作为基础拆解区,涉及占地面积约15000m2;利用现有的闲置厂房作为二次拆解区,涉及占地面积约500m2;项目建成后修船及拆船共用一个场地,修船和拆船不同时进行。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根据现场调查,验收监测期间拆解的渔船不含石棉,因此拆解石棉尘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次验收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颗粒物)、废油液抽取和残留于油箱内的燃料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

  根据现场调查,室外拆解产生的切割烟尘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切割时间等措施;室内拆解产生的切割烟尘收集经移动式除尘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废油液抽取和残留于油箱内的燃料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加强拆解管理等措施;托专业单位将制冷剂抽出储存在专用容器内,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储存。

    2)废水

根据现场调查,验收监测期间拆解的渔船不含石棉,因此拆解石棉废水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次验收废水主要为拆解过程中机舱水与舱底水、船舶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委托象山县石浦水务有限公司清运,机舱水与舱底水、船舶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委托象山县石浦水务有限公司清运。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拆解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均为间断声源,噪声的产生具有一定的突然性,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油、废空调制冷剂、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油箱、油泥、剥落的油漆或涂层碎片、废水处理污泥、含有抹布委托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委托宁波金土地固体废物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急救设备、其他家具、生活设施由船主自行回收带走;压舱水泥统一收集起来,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用于填荒;收集的粉尘统一外售给相关单位;其他一般固废均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回收单位,每日工作结束后废钢材由相关单位回,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公示期限:2025年03月05日~2025年04月0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kps:wwezhihuan.netmndex.mnainhtmn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建业船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总 电话:13685872940








附件
  • 验收意见(含签字页).pdf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 宁波建业船业船舶拆解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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