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华云橡塑制品厂(普通合伙) 年产108吨橡胶制品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3-0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海县华云橡塑制品厂(普通合伙)年产108吨橡胶制品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8吨橡胶制品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宁海县华云橡塑制品厂(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越溪乡东升路国信小微园25幢02单元

建设内容:年产100吨餐厨用品和8吨高压线绝缘套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G1开炼废气、G2平板硫化废气、G3烤胶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统一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设备(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G4涂胶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内部排放,在加强车间通排风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开炼机需进行间接水冷降温,间接冷却水来自园区的地下冷却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终经宁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噪声等。为使企业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排放标准,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同时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减少异常噪声。

4、固废防治措施

厂房内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区和1间10m2的危废仓库。用于储存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已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其中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委托浙江红葫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收运;废毛刷、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以及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后委托宁波庚德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3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査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

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海县华云橡塑制品厂(普通合伙) 

联系人:童志瑜

电话:13906605460




附件
  • 其他事项说明.pdf
  • 宁海县华云橡塑制品厂(普通合伙) 验收报告(公示稿).pdf
  • 验收意见+签到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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