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3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3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3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88号(湾塘北片)
建设内容:企业新建1座3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工程,主要构筑物为事故调节均质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反应池、二沉池、加药加氧间、鼓风机房、曝气生物流化池、终沉池、污泥储蓄池、污泥脱水干化间、消毒池及废气处理装置。企业已具备3万吨/日的工业污水处理能力,本项目总占地约48640m2。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7套废气处理装置,包括1套四联体废气处理设施(DA001水喷淋+生物除臭设施);1套三联体废气处理设施(DA002水喷淋+生物除臭设施);2套A/O废气处理设施(DA003、DA004水喷淋+生物除臭设施);1套曝气生化废气处理设施(DA005生物除臭设施);1套污泥脱水废气处理设施(DA006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和污泥干化废气处理设施(DA007生物除臭),废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终沉池排放的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因此终沉池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原环评排放标准,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现企业提标改造内容已建设完成,因此总排口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包括风机、水泵等的运行噪声,实际采取的减震降噪措施具体如下:
1、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2、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附近,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中央;3、厂界周围采用多种高大的乔木、灌木,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噪声对厂界的影响程度。
4、固废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企业产生固废主要为废油、格栅渣、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其中废油、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等属危险废物,格栅渣属一般固废。本项目主要涉及危废的产生,废油和脱水污泥经合理收集后由企业自行焚烧处理(焚烧项目已于2015年完成焚烧环评,2016年完成镇海区环境保护局的现场验收,本次验收不重复),废活性炭和废包装袋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格栅渣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
公示期限: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建村
电话:13615880585
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