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达(宁波)智能光电有限公司年产7230万只汽车智能光电系统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6-30

福尔达(宁波)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年产7230万只汽车智能光电系统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福尔达(宁波)智能光电有限公司年产7230万只汽车智能光电系统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7230万只汽车智能光电系统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福尔达(宁波)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808

建设内容:建设组装车间、注塑车间、SMT贴片车间,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6750万只车内照明系统和480万只蓝牙/UWB虚拟钥匙,第一阶段主要工艺包含注塑、激光切割、摩擦焊、激光打码、SMT贴片、回流焊、装配、灌胶等,主要生产设备包含4台自动灌胶机、5台镭雕机、5台锡膏印刷机、5台贴片机、5台回流焊、41台注塑机、11台激光切割机、3台摩擦焊等,目前涂装线尚未建设,涂装工序均外协处理。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氨氮和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最后经杭州湾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防治措施:

注塑废气(含激光切割废气、摩擦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个20米的排气筒排放。激光打码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回流焊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阻燃过滤网+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灌胶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防治措施:

企业严格执行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在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了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企业采取了隔声、降噪的措施;此外,企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原料空桶(胶水、锡膏)、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过滤网、废PCB线路板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

公示期限:2025630~2025725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index-main.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福尔达(宁波)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丽莹  电话:13355917967


附件
  • (公示)福尔达(宁波)智能光电有限公司年产7230万只汽车智能光电系统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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