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宁波人健药业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厂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09-10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受宁波人健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255号的原宁波人健药业镇海分公司厂区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调查的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方案编制、采样检测与分析、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和报告编制等。

地块概况:地块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255中心经纬度121.607409°E30.045019°N,原为宁波人健药业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厂区,后经股权转让为宁波金昇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调查范围:地块东至北海路,南至凤鸣路,西至宁波俊天金属有限公司,北至宁波鼎瑞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实际调查面积为61032.93m²。本次调查包括宁波金昇实业有限公司和宁波康鼎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两宗不动产证对应地块,并根据保守性原则,将围墙外部分与无产证部分均纳入调查范围。

地块历史:本地块历史上原为滩涂,后进行围垦造陆。2000年起,宁波人健药业有限公司在此地块内先后开展咪达唑仑原料药及替米沙坦精制药的生产。2012年初,关停咪达唑仑生产设备;201610月,停产替米沙坦生产线并搬迁空置期间用于人健药业包装物料的暂存2022年,宁波金昇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该地块产权,仅作为仓储用地使用。

周边企业情况:地块紧临企业包括包括镇海俊天、友茂纺织、华琦色织布、宁波橡胶等,主要涉及印染纺织、合成树脂制造、橡胶制造等行业。

关注污染物和重点区域分析:结合地块基本资料、污染信息历史、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分析、地块特征污染物分析,确定关注污染物和重点区域,共筛选出土壤检测因子83项,地下水检测因子111项。

历史拆除情况:人健药业于201220162022年对原有生产线、公辅工程等设施设备进行了拆除,20241029日,我单位现场踏勘发现,现场遗留有少量未完全处理的遗留污染物需要进一步的清理。202411月至20251月,对遗留污染物完成了彻底的清理,编制了《原宁波人健药业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厂区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并备案。

调查方案情况:20253月编制完成《原宁波人健药业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并邀请8位专家对调查方案开展咨询完善。

调查执行情况:202410月,开展了初步踏勘,并根据踏勘情况通知业主开展了清理拆除工作;20252月,对地块开展了再次现场踏勘评估工作,认为已满足调查条件,遂开展下一步调查评估工作。

拆除工作评估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调查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采样单位:浙江人欣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主测实验室:浙江人欣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实验室: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全威检测有限公司

质控实验室: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

市级质控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市级质控实验室: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测绘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土壤和地下水调查布点取样:2025319日至2025729日,开展地块内及周边采样工作,共采集土壤调查点位2081个对照点,地下水调查点位201个对照点累计42口地下水监测井每个点位建有PVC管监测井1个及对应PE井管1个,技术审查阶段增补PE2。取样过程采用RTK设备进行定点、测绘工作。土壤样品共采集1096个(含主测样878个,对照点样品4个,室内平行样97个,室间平行样97个,市级质控送样20个);本项目地下水样品共采集37个(含主测样21个,对照点样品1个,室内平行样5个,室间平行样5个,市级质控送样5个)。

结果与评价:土壤共检出57种化学物质(含本地块特征污染物17项,紧邻地块特征污染物18项)及pH值,未发现超标情况,地下水检测出40种化学物质(含本地块特征污染物20项,紧邻地块特征污染物8项)及pH值、色度、嗅和味,主要超标污染物包括挥发酚、氯化物、硫化物、硫酸盐等14项。

地下水风险评估:进行了关注污染物识别、风险评估概念模型构建、地块污染物毒性评估、地块风险表征、暴露风险贡献率分析、风险评估不确定性分析,通过对不同暴露途径人体致癌风险与非致癌危害商进行计算,本地块地下水各项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均低于标准,表明该区域风险可接受,无需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

调查结论:根据本次调查分析结果,本地块土壤中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地块未来开发规划要求,地下水存在超标情况但在规划用地情形下人体健康风险未超限值。

开发建议:1在地块后续管理过程中,应做好环境管理措施,遵守本报告建议、项目环评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2由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任何调查都无法详细到能够排除所有风险,故在地块开发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及地下水异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停止施工、疏散人员、隔离异常区、设置警示标志,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同时请专业环境检测人员进行应急检测,并根据最终检测结果制定后续工作程序;

3本地块后续管理和开发过程中土地使用权人应加强对地块的监管,防止外来渣土或者其他固废倾倒至地块内,产生污染,若涉及外来覆土或水域变化,应另行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批。

4、鉴于本地块属于化学药品原料制造企业原址用地,后续开发利用应落实《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相关要求;

5、基于本次调查结论,建议本地块在开展开发建设工作前针对部分现有地下水监测井(W6W7W8W9W10W18)参照《关于开展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22家地下水重点单位风险管控方案编制的通知》中“未超人体健康风险的企业”的要求本地块地下水污染进行跟踪监测监测指标应包含本次调查发现的6项地下水毒理性超标指标(硼、氟化物、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苯、甲苯以及3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挥发酚、色度、嗅与味),监测频次应不低于每21次,并以年为单位开展地下水质量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属地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6、建议周边紧临企业明确地下水污染物超标情况,并依据调查情况评估落实地下水风险管控工作。

附件
  • [公示版.正文]原宁波人健药业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厂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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