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海瑞能源有限公司滨海六路综合供能服务站监测报告表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杭州湾新区海瑞能源有限公司滨海六路综合供能服务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海瑞能源有限公司滨海六路综合供能服务站
建设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海瑞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与兴慈四路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内容:宁波杭州湾新区海瑞能源有限公司滨海六路综合供能服务站选址于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与兴慈四路交叉口西南侧,站内设置5个埋地油罐,分别为2个92#汽油罐(30m3)、1个95#汽油罐(30m3)和1个0#柴油罐(50m3),油罐总容积折合为145m3,根据综合供能服务站等级划分为二级站。站内设置直流快充充电桩2座,预留2座。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根据浙江静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10月24日~10月25日):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次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2日):本综合供能服务站北侧厂界噪声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符合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已做好防腐防渗等处理,并做好标识标牌。本项目产生的储罐清洗产生的废油及废渣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场地内不设危废临时贮存仓库,含油废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收集后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海瑞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一菠
电话:13381505227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瑞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