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亚普燃油系统(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年产56万只塑料燃油箱加油管、54万只塑料燃油箱防浪板、73万只塑料燃油箱立柱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亚普燃油系统(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年产56万只塑料燃油箱加油管、54万只塑料燃油箱防浪板、73万只塑料燃油箱立柱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亚普燃油系统(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前湾新区福轩路111号
建设内容:企业于2025年9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33020105380538XM001X),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排污许可登记已包含本项目生产内容。
本项目“亚普燃油系统(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年产56万只塑料燃油箱加油管、54万只塑料燃油箱防浪板、73万只塑料燃油箱立柱项目”于2025年9月2日通过宁波市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的审批(甬新环备【2025】37号)。
受限于当前资金筹措能力以及市场需求,企业拟分期建设该项目。一阶段的建设内容为3台注塑机(1台用于防浪板注塑生产线,另外2台用于1条立柱注塑生产线)、1台粉碎机、1台油管吹塑机、8台油管焊接机等设备。剩余一条立柱生产线的2台注塑机将在第二阶段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中进行验收。
本项目于2025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1月竣工。并同时于2025年12月开始进行项目的运行调试。自2025年12月调试以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稳定,已具备验收条件。因此,亚普燃油系统(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决定组织开展亚普燃油系统(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年产56万只塑料燃油箱加油管、54万只塑料燃油箱防浪板、73万只塑料燃油箱立柱项目(一阶段)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1、废气
吹塑和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设有2个废气排气筒,并设有规范的采样口。
2、废水
本项目未新增废水。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油管吹塑机、焊接机、粉碎机和注塑机等设备的噪声。项目采用实体厂房隔声、选用低噪设备、以及车间内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
4、固废
本项目已在厂区南部配套设置危废仓库,贮存面积为50m2,危废仓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置,已落实防风、防晒、防漏、防渗要求。废塑料、废旧包装和粉碎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原废液压油和废油漆笔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公示期限:2026.4.22-2026.5.21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査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清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亚普燃油系统(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科哲
电话:15669176236
亚普燃油系统(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