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促进医疗废物科学分类、科学处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了2003年《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形成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生态环境部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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