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5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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