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
2021-12-03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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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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