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2021-09-03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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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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