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4-12-07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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