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燃煤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4-03-11

《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发
〔 20 1 3〕 37 号, 以下简称《 行动计划》 )明确“ 京津冀、 长三角、 珠三
角区域(以下简称‘ 重点区域’ )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
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燃煤发电项目建设。为做好此项工作, 现就有
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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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50001_2014-3-11_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燃煤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_发改能源〔+20+14〕+4+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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