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 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国发 〔201 3〕37 号,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 明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 角 区域( 以下简称 ‘重点区域’ ) 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燃煤发 电项 目建设。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 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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